为优化培育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重庆市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重庆市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较上一版本变化较大,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年度
上一版本仅适用于重庆碳市场2021年度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重庆碳市场2021、2022年度年度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
二、配额总量
明确了: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量=∑重点排放单位各工序配额量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总量=∑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量
年度配额总量=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总量+年度政府预留配额量
政府年度预留配额≤5%年度配额总量
设配额总量=A,政府配额为总量的5%,则:
A=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总量+0.05A
从公式可看出,政府配额不会从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总量中预留。
三、配额分配方法优先级
按“等量法>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优先顺序选取配额分配方法。值得注意的是,需根据重点排放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选取配额分配方法。
四、配额发放
2021年度无配额预分配过程,一次性发放;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按2021年度配额的50%核算,与2021年度配额一并发放给各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最终核定配额将根据年度核查结果确定,多退少补。
五、配额清缴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CCER、CQCER用于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使用的减排量不得超过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8%。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缺口(经核查年度排放量与年度分配配额差值)大于或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20%的,则其年度应分配配额量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80%。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配额缺口(经核查年度排放量与年度分配配额差值)大于或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10%的,其配额缺口超出10%的部分,可使用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暂完成配额清缴。如:
某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核查排放量100000吨,按照《实施方案》计算得出配额75000吨,则缺口为25000吨,大于了20000吨(核查排放量的20%),则2021年度实际发放配额量为80000吨(核查排放量的80%),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为40000吨(2021年度配额的50%),该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2021年度配额80000吨+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10000吨(超出核查排放量10%的部分)+减排量8000吨(核查排放量的8%)+碳市场交易配额2000吨完成配额清缴。
六、基准值
水泥行业熟料生产工序2021年度、2022年度基准值一致,由0.8329tCO2/t调整为0.8163 tCO2/t;电解铝行业2021年度、2022年度基准值不同,由8.39tCO2/t分别调整为8.1264tCO2/t、8.0797tCO2/t。
七、调节系数
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调节系数未变化,取1;
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2021年度、2022年度调节系数由1分别调整为0.9350、0.9450。
八、配额计算公式
简化了配额计算公式,除等量法外,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计算逻辑均采用:
配额=基准值×生产数据
对于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生产数据为产品产量;对于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生产数据为生产天数。
对策建议
碳市场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市场机制手段将减排责任压实到企业,推动了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排放单位作为碳市场基本参与主体,碳市场管理能力关系企业经营发展,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提前预估配额,做好资金预算,降低不能按时履约风险;
2.配额发放后,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确保配额量准确无误;
3.合理交易,管好盘活碳资产,实现碳资产保值增值;
4.使用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降低履约成本;
5.借用市场化服务资源,引入专业碳咨询服务机构,实现内外部资源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