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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栏目:行业新闻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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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相比去年《重庆市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做了进一步优化,有如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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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履约周期逐步过渡到每年一履约



重庆碳市场履约周期对标全国碳市场,从两年过渡到一年。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等文件的发布,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履约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履约周期逐步规范成一年,即每年对上年度进行履约。



02

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每年动态调整




根据纳入标准,重庆碳市场2023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334家,相比2021、2022年度的308家有所增加,重庆碳市场保持扩容趋势,纳入名单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




03

细化配额分配方法和配额发放方式




进一步明确了不同配额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及情形,分行业设置了调节系数,且对行业基准线法增加了合成氨;分别对免费配额发放、配额有偿发放、配额预分配等三种配额方法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按2023年度配额的70%核算,并以冻结状态发放,待完成2023年度配额清缴后解除冻结。




04

配额分配机制更加灵活多元化




去年方案里的配额缺口豁免条款是助企纾困政策的体现,今年的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优化形成履约成本控制机制,同时相对应地提出了配额上限约束机制,两种机制相辅相成,减轻了企业的履约焦虑,也考虑到了重庆碳市场的供需平衡。




原文:
(一)履约成本控制机制
1.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配额缺口(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10%的,其年度配额缺口超出10%的部分,可向市生产环境局书面申请,经审定后解冻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相对应部分,用于2023年度配额清缴。
2.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配额缺口(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20%的,缺口部分按20%计;按上述方法进行核算后,若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配额缺口超过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缺口部分按20万吨计。
(二)配额上限约束机制
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配额盈余(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20%的,盈余部分按20%计;按上述方法进行核算后,若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配额盈余超过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盈余部分按20万吨计。

05

减污降碳激励机制提供“大礼包”




企业减污降碳做得好,政府实实在在送配额!在满足前置条件的基础上,对在大气领域绩效表现良好或能效达到标杆的企业将增发配额,对使用绿色电力的企业,对应的减排量可用于一定比例的抵销履约。重庆碳市场紧跟国家政策,将绿电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衔接。



原文:

(三)减污降碳激励机制

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的重点排放单位,且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在免费发放年度配额基础上另外增发配额,具体如下:

1.大气领域绩效分级。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产品碳排放强度(基于历史强度法)低于2022年度的,或者2023年度碳排放总量(基于历史总量法)低于2022年度的,且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A级的,增发2023年度配额的0.5%(上限不超过2000吨),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B级的,增发2023年度配额的0.3%(上限不超过1000吨)。

2.能效标杆水平。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重点排放单位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增发2023年度配额的0.5%(上限不超过2000吨)。

3.绿色电力使用。对于配额存在缺口的重点排放单位,若有购入使用绿色电力消费量,经核定其对应的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履约,抵销比例不超过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8%,且最高不超过配额缺口量,仅限抵销使用一次,不可拆分使用,也不可结转到其他年度使用。



06

调节系数继续收紧



(一)使用行业基准线法时,水泥行业熟料生产工序、电解铝行业、合成氨(原材料为天然气)的行业碳排放基准值取值以及和前两年度的对比如下表。经分析,可以看出:

1、水泥和电解铝行业的基准值大幅下调,对应的是对应工序的配额发放规模的减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电力排放因子更新导致,另一方面体现了积极稳妥推动水泥和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导向。

2、作为基础化学用品,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行业作为重庆化工行业首个按照行业基准值法进行配额分配,一是通过碳市场的市场化减排机制,能够更好的支撑并落实《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各项要求;二是说明合成氨行业同类型企业较多,产品单一,产品碳排放强度可计算且有可比性,碳排放数据基础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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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时,各行业调节系数以及和前两年度的对比如下表。经分析,可以看出:

1、调节系数的取值整体在0.94至0.96区间,综合考虑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十三五”期间配额发放情况以及行业减排潜力、企业历史碳排放趋势等因素。

2、调节系数首次按行业进行区分,汽车制造(整车)、电子设备制造、医药等行业受益于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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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使用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时,各行业调节系数以及和前两年度的对比如下表。经分析,可以看出:

2021、2022年度考虑疫情及经济复苏等原因,调节系数定为1,2023年度调节系数开始收紧,体现了碳市场推动企业低碳转型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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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量抵销




减排量抵销机制较往年无明显变化,征求意见稿对于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重庆“碳惠通”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CQCER)或其他减排量进行配额清缴的比例和来源都有相应的规定,为有配额缺口的企业丰富了履约手段。



原文: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重庆“碳惠通”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QCER)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减排量进行2023年度配额清缴,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量抵销1吨配额。其中,使用的减排量不得超过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8%,且产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减排量比例不得低于减排量使用总量的80%,产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外但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的减排量比例不高于减排量使用总量的10%。


中碳交观点



恰逢今天(6月19日)是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10周年的日子,重庆碳市场运行多年,已积累不少宝贵经验,在积极做好与全国碳市场衔接的同时,配额分配方案较往年更加完善,确保了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推动了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了碳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重庆碳市场将继续在制度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自愿减排市场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更加多元灵活的履约机制,缓解企业履约压力,提升市场活跃度,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较为明确的是,在“双碳”背景下,重庆碳市场配额发放趋紧,重点排放单位作为碳市场基本参与主体必须主动应对,我们建议重点排放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的碳管理能力:


1、建立内部碳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立部门或专岗,负责碳排放相关事务日常管理,及时对政策进行跟进及应对,对碳核查、配额清缴等重点流程把关。


2、做好碳排放数据管理。加强碳排放数据的采集、记录和报告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核查的碳排放量、发放的配额数量等准确无误。


3、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做好碳账本,提前预估配额,做好资金预算,降低不能按时履约风险;考虑未来价格因素,谨慎预支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做好碳资产配置,履约方式可以多元化,结合企业实际和政策要求,低成本履约;充分利用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等政策,盘活碳资产。


4、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节能技改,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增加对低碳技术和创新项目的投入,切实减少碳排放量,降低企业履约成本。


5、引入市场化服务资源。寻找专业的碳咨询服务机构,实现内外部资源优势互补,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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